为引进一批高素质师资,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需要,拟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68名,涉及106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教育系统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县市区教育局官网、用人单位网站、高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发布《宜昌市教育系统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公告》。如本次招聘计划未完成,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发布公告,再次组织招聘。
(二)校园推介
4月10日至12日,成立6个校园专项招聘小组,分别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开展校园宣传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17:00,考生可下载《宜昌市教育系统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报名: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学生可在本校校园宣传推介地点现场报名。4月12日9点至18点,其他考生可至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5号楼401教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4月12日9点至18点到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5号楼401教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5所学校报考学生由各校园招聘小组结合网上报名情况和校园宣传现场报名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校园宣传活动期间,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和网上报名并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考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3.发放《面谈通知书》。由资格审查单位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谈通知书》,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参加测试考核。
(四)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方式进行。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立主考点,其他5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设立分考点。在华中师范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实行现场面试。其他5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考生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同步通过网络进行线上面试。
1.面谈。4月13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自主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自我介绍环节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入围参加试讲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试讲。面谈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4月13日至14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 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试讲划定最低合格线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试讲成绩为本次校园招聘最终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
3.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谈、试讲时间、地点的,于面谈、试讲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第1名考生自动放弃签订协议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可以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测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谈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
(七)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除博士外,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467663;举报电话:0717-8854030。